高州市石仔岭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蒲康大道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高州市石仔岭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蒲康大道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更正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高州市石仔岭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蒲康大道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于2024年07月04日******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1.4.1条款修改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企业业绩原文:“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勘察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勘察相关业绩:(1)总投资额在9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含)的勘察业绩,每项得3分;(2)总投资额在150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更正为“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勘察单位)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勘察相关业绩:(1)总投资额在9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含)的勘察业绩,每项得2分;(2)总投资额在150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业绩,每项得3分。”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