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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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勘察设计招标答疑公告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东【2025】009)于2025年2月8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招标日程安排表要求“现场递交原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要求(如有)。问,未见第三章具体要求递交何种原件,请明示?是否需要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原件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何处接收? 答: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中未强制要求投标人需递交原件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交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原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投标人需递交原件的,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开标室)递交(无须密封),具体列明清单目录,交易员核对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退还给投标人。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未见对版面尺寸的要求。对投标技术文件封面,文本和图纸采用A3,A4有无强制要求。 答:招标文件对技术投标文件规格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技术投标文件规格。 本次澄清公告未修改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项目招标日程不做顺延安排。 特此公告。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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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招标答疑公告.pdf, 【点击下载】。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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