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HS2025-CH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县道X803线、X806线、X812线、X816线及乡道Y763线水毁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报价要求增加一项更正内容:
1、工程量清单见公告附件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99%(即:******.00×99%=******.31元)。其中,安全生产费(32142.00元)、工程保险费(8700.00元)、基本预备费(65510.00元)不参与竞争,所有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费、工程保险费、基本预备费报价须按所列的金额进行固定报价。 3、不平衡报价的处理办法: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采购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115%,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采购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 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采购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 %~115 %内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根据本款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总表,项目清单和分项工程量清单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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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事务中心
地 址:高州市高凉东路63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站前六路3号大院2号2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高州市县道X803线、X806线、X812线、X816线及乡道Y763线水毁修复工程磋商文件(******01).zip 高州市县道X803线、X806线、X812线、X816线及乡道Y763线水毁修复工程三级清单.xlsx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