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9******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S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3,000.00元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
预算金额:653,0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653,000.00元 | 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茂名市茂南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三路1号B栋第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文件下载处免费下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三路1号B栋第二层)(开始受理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
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三路1号B栋第二层)(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三路3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官山三路1号B栋第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